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5-28
各业务部门、分公司:
为了巩固经营成果,有效的规避经营风险,切实减少或根本杜绝新风险事件的发生,使得经营活动在规范、有序、专业的状态下发展,定于2020年5月中下旬开展本年度第一次业务联合检查及内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部门和人员安排:
1.天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分公司为迎检部门,运营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审计部分别派遣检查人员开展业务和库存检查工作,纪委办公室全过程参与。
2.联合业务检查工作分组进行,参加检查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担任各组组长,负责各组检查的全面工作。各检查组设置助理一名,负责本检查组联络、会场使用协调、检查记录说明、整理和归集等工作。各检查组组长和助理分工如下:
迎检部门 | 检查组长 | 组长助理 |
物流事业部 | 张世广 | 王霓 |
济南分公司 | 刘 伟 | 王霓 |
铁路建设事业部 | 马志刚 | 王霓 |
基建工程经营一部 | 聂 玮 | 王霓 |
基建工程经营二部 | 陈 争 | 王霓 |
资产经营部 | 梅 玫 | 王霓 |
各检查组人员具体分工情况详见《业务检查联络表》(附件1)。
二、检查时间安排: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17日为自查自纠阶段,请各迎检部门高度重视,围绕本通知第三条检查内容及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2.检查工作在5月18日到5月29日期间开展,具体资料检查时间和盘库时间详见《业务检查联络表》,原计划时间如有调整,由检查组组长与迎检部门负责人共同协商确定。
3.市场经营部、太原分公司本次不进行集中检查,各职能部门如有需要可联系运营管理部集中安排对具体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时间地点另订。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检查内容
1.检查范围为2019年11月到检查当日期间各业务部门、分公司已完结的业务和在执行的业务。各职能部门依照本部门职责进行检查,应重点识别潜在风险业务。
2.2019年第二次业务检查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3.集团公司及天津公司各项制度文件及管理要求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检查重点
1.业务资料检查,业务资料严格按照《业务资料管理规范》要求收集、整理。
2.业务台账检查,要求业务台账规范、健全;业务信息完善。
3.逾期三项资产检查,按照《天津公司三项资产管理办法》逐项排查。尤其针对存在账龄9个月以上应收账款的项目,请各部门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送货单、对账单、项目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发票交接记录、订货计划等。
4.项目的运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当前实际执行差价率和资金占用情况与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列示的差异,请各部门准备好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备查。
5.SAP系统库发业务单据、库发待结及直发虚拟库库存检查,库发待结及直发虚拟库库存数量应与未结算的送货单一一对应,请各部门按项目梳理送货单据,业务检查时将按项目抽查。直发虚拟库库存及库发待结明细请联系财务部主管核算人员。
6.租赁业务押金、租金的收取情况检查。
7.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履行检查,重点检查履行过程中相关单据是否齐全。
8.印章的保管、使用、审批检查。
四、检查过程:
1.各检查组助理根据《业务检查联络表》安排,按时通知迎检部门留好迎审人员并备齐资料,以及确定检查的确切时间和地点,如有调整请各组组长至少提前两天告知迎检部门。
2.检查过程中,如果检查组认为有必要去现场复查,迎检部门需配合前往现场实地检查;存有实物库存的仓库,检查组需安排到现场进行实地盘点,检查组应留好对账函、照片等原始检查资料。
3.检查工作开展期间,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迟到、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需提前向检查组组长请假,并请同事做好代理检查工作。
4.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仔细查看各项业务资料并整理好发现的问题,于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上次检查整改情况等内容填入《业务检查记录》(附件2),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提交给检查组助理。
5.检查组助理集齐本组所有《业务检查记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统一报组长批示检查及整改意见,在迎检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装订成《业务检查记录汇总》,所有汇总整理完毕后由运营管理部统一报公司领导阅示。
6.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于检查结束后集中发布《业务检查通报》。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业务检查由运营管理部负责总体组织协调。
2.审计部、纪委办公室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及部门职责,单独出具报告。
联系人:邸艳茹、王霓
电话:022-24250022
运营管理部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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